在北京地区,300平方米以下商场铺位进行消防改造时,通常无需强制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或备案手续,但需满足基础消防安全要求并主动自查自纠。以下是具体分析:
一、政策依据:300㎡以下场所的消防手续豁免
根据北京市消防救援局2024年6月发布的《聚焦打造“北京服务”持续优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六项措施》,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(含本数)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(如商场铺位)在投入使用、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。这一政策旨在优化营商环境,减少小微场所的行政审批负担。
二、核心要求:免检不免责,需满足基础消防安全条件
尽管300㎡以下商场铺位无需强制办理消防手续,但仍需符合以下基础性消防安全要求:
消防设施配置
需设置消火栓、应急照明、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,并确保其完好有效。
灭火器需定期检查压力值,应急照明断电后需持续照明≥30分钟。
疏散通道畅通
确保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无杂物堵塞,疏散指示标志清晰可见。
疏散门需向外开启,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。
电气线路合规
电气线路需规范敷设,避免私拉乱接,定期检查线路老化、破损情况。
配电箱需安装漏电保护装置,确保漏电时0.1秒内切断电源。
装修材料防火
装修材料需符合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,顶棚、墙面、地面等部位需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。
三、合规建议:主动自查与记录存档
定期自查
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,重点检查消防设施、疏散通道、电气线路等。
每日营业前后检查火源、气源、电源,建立安全检查记录。
员工培训
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,确保员工掌握灭火器使用、疏散逃生等技能。
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记录存档
消防设施检测报告、员工培训记录、安全检查记录等需保存至少3年,以备消防部门抽查。
四、特殊情形:需主动申报的情况
若商场铺位涉及以下情形,仍需主动向消防部门申报:
人员密集或特殊业态
如儿童活动场所、养老机构、医疗机构等,即使面积≤300㎡,也需申报消防安全检查。
使用易燃易爆物品
如涉及油漆、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铺位,需符合《爆炸和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,并申报消防安全检查。
改变建筑结构或防火分区
若消防改造涉及改变建筑结构或防火分区,需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消防设计文件,并报消防部门审核。